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

发布时间:2025-09-12 来源:
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。


一、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

(一)会议召开情况

    1.会议召开时间:2025 年 9 月 11 日

    2.会议召开地点: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金沙西路 077 号广信新材料大会议室

    3.会议召开方式: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

    4.会议召集人:董事会

    5.会议主持人:董事长魏雅琴女士

    6.召开情况合法合规的说明:本次会议的召集、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。

(二)会议出席情况

   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38 人,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57,917,291 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.3233%。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29 人,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,675,856 股,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.9524%。

(三)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会情况

    1.公司在任董事 9 人,出席 9 人;

    2.公司在任监事 0 人,出席 0 人;

    3.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;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。


二、议案审议情况

(一)审议通过《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》

    1.议案表决结果:同意股数 57,917,291 股,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百分百;反对股 数 0 股,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;弃权股数 0 股,占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%。

    2.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,无需回避表决。

(二)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,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


三、律师见证情况

(一)律师事务所名称: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

(二)律师姓名:刘中明、夏鹏

(三)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、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;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规定,合法有效;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;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以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,表决结果合法有效。


四、备查文件

(一)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;

(二)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。


湖南广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董事会

2025 年 9 月 12 日